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5:56    次浏览
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(记者江国成)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公布《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》,要求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,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;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,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。将于6月14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明确,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企业提交的投资项目申请报告,应当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、合理开发利用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、优化重大布局、保障公共利益、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,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,并加强监督管理。根据管理办法,项目的市场前景、经济效益、资金来源、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、自担风险,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。